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圖書股長幹部訓練注意事項

嘉義縣立竹崎高中 圖書股長 幹部訓練  102.9.10

一、  圖書股長之重要任務:
(一)     負責借閱管理班級書箱。
(二)     協助催還班上同學逾期之圖書。
(三)     至舊圖書館1F外書櫃拿人間福報及各班活動通知。
(四)     鼓勵班上同學踴躍參加圖書館舉辦之活動競賽和徵稿。
(五)     協助圖書館交辦之工作。
二、  圖書館環境介紹:
樓層
書籍設備
一樓
圖書館借閱圖書系統、電子閱讀區、各種報章雜誌、閱讀分享區、教學視聽媒體VCDDVD、閱讀人文咖啡座
二樓
賈宓書房(書房中有尚未編碼之賈宓贈書,所以目前不對外開放,若需借用請與主任連絡)、學校出版品、各類書庫、各類舊藏書、班級書箱

三、圖書館開放借閱時間:上午第一節至下午第六節下課時間,午餐時間(1200~1230)及清掃時間(1455~1505)暫停開放』,由圖書館小志工、志工老師和志工媽媽於課餘時間,幫忙輪值借閱和整理圖書。
四、圖書館目前申請「人間福報」贈報,102學年度上學期贈報日期自102101日到103110日止;下學期贈報日期自103217日到103613日止。請各班圖書股長於上學日早自修前到圖書館前拿取,若未拿取會進行登記,請股長多多配合。
五、  班級書箱
(一)  分為兩種:【1】書籍相同。【2】書籍不同。
(二) 國中部一、二年級每班有40本書,三年級每班有45本書,各年級有5箱。高中部一、二年級每班有50本書,各年級有3箱。
(三)    班級書箱之書目公佈於學校圖書館網站,有需要借閱班級,請導師或任課老師交待閱讀股長至圖書館登記借閱,並請妥善保管。
(四)    借閱班級書箱之書籍,請記得按時歸還並保持書籍之完整,若有毀損,需購買相同書籍歸還或以同等金額賠償。(借書一樣比照辦理)
六、  圖書館活動:
(一)   今年10月圖書館舉辦「友善校園-生命教育月書展」,歡迎同學踴躍至圖書館1F參觀。
(二)     配合12/15校慶,圖書館訂定12月為「人文藝術月」。
七、  讀書會相關活動:
    (一)高中:成立班級讀書會及投稿中學生網站全國高級中學小論文讀書心得寫作比賽,中學生網站首頁為http://www.shs.edu.tw/shs.htm,可查相關資訊。
1.小論文比賽-【每人限投稿一篇作品,可個人參賽,也可組成小組參賽,唯小組成員需同校同年級(可不同班),且最多三人為一小組,本校共可投9篇】上學期投稿時間為102/11/15前;下學期投稿時間為103/03/31前投稿。獎項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
2.讀書會讀書心得寫作比賽-【比賽方式:每梯次每位學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需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獎項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得獎比率設定50%-60%,依作品水準決定名次。比賽投稿、截稿、初審、複審、名次公佈、獎狀印製分發時程如下:
梯次
投稿
起始日
截稿日
名次
公佈日
獎狀分發日
上學期
815
1031日中午
1214
1231日前
    (二)國中:由各班導師或國文老師協助規劃及成立班級讀書會。
1.閱讀資料:以圖書館和班級書箱之圖書為主,並得由導師配合各班特色,與各小組共同挑選適合的書籍、短文或非書籍資料(期刊文獻、音樂、影片)作為閱讀資料。
2.討論時間:可利用班會課或早自修時間,由導師指導班級讀書會進行。
3.延伸活動:提供延伸閱讀書單或安排戶外參觀等。
4.獎勵辦法: 由導師薦送優秀之讀書心得刊登於校刊中。推動班級讀書會成效優良之班級頒發獎狀,並由圖書館報請敘獎績優學生。
八、  圖書借閱規則如下,請多多宣傳:
(一)     學生借書帳號為學號,老師則另外通知。
(二)     學生每人借閱數量為5本,借期為14天;教師每人借閱數量為10本,借期為2個月。請按時歸還,圖書逾期未歸還,則停止借用權1個月,待完成手續後,再予以借書權利。
(三)     遺失或毀損之圖書,應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之新書,或相同授權版本之視聽資料賠償。無法購得之圖書視為絕版書,依定價以現金2倍賠償。
(四)     借用圖書館請任課老師事先上網登記。
(五)     請勿在圖書館內奔跑喧嘩、吃東西、喝飲料、衣衫不整及隨地拋棄垃圾之不雅行為。
(六)     請勿擅自使用櫃檯內電腦及影印機等設備,且不得擅自攜出圖書、設備或他人財物。
(七)     當期報紙、期刊,僅限館內閱讀,不得外借。
(八)     圖書館若需清點、整理或裝訂圖書之需要時,借用人應於接獲本館通知後,7日歸還。違者,本館將暫停其借用權1個月。
(九)     外借圖書需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圖書如有圈點,評註,折角,污染及其他毀損事情,視毀損程度賠償,賠償額由本館評定。
(十)     若違反使用守則者,屢勸不聽,則以校規處分。
(十一)         本規則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賈宓圖書館借書及使用規則

賈宓圖書館借書及使用規則102.09.06

1.              學生借書帳號為學號,老師則另外通知。
2.              學生每人借閱數量為5本,借期為14;教師每人借閱數量為10本,借期為2個月。請按時歸還,圖書逾期未歸還,則停止借用權1個月,待完成手續後,再予以借書權利。
3.              遺失或毀損之圖書,應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之新書,或相同授權版本之視聽資料賠償。無法購得之圖書視為絕版書,依定價以現金2倍賠償
4.              借用圖書館請任課老師事先上網登記。
5.              請勿在圖書館內奔跑喧嘩、吃東西、喝飲料、衣衫不整及隨地拋棄垃圾之不雅行為。
6.              請勿擅自使用櫃檯內電腦及影印機等設備,且不得擅自攜出圖書、設備或他人財物。
7.              當期報紙、期刊,僅限館內閱讀,不得外借
8.              圖書館若需清點、整理或裝訂圖書之需要時,借用人應於接獲本館通知後,7日歸還。違者,本館將暫停其借用權1個月。
9.              外借圖書需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圖書如有圈點,評註,折角,污染及其他毀損事情,視毀損程度賠償,賠償額由本館評定。
10.           若違反使用守則者,屢勸不聽,則以校規處分。

11.           本規則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