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第十三屆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外國中組徵文版

第十三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外國中組徵文版
一、主旨:為鼓勵青年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二、參加對象:嘉義縣市各公私立學校國中部在學學生。
三、比賽組別:共分為三組。
(一)散文組:以白話文寫作,文長不拘,題目自訂。
(二)新詩組:以現代詩體寫作,長短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題材不拘。
(三)漫畫組:四格漫畫,題目自訂,版面統一以四開圖畫紙為準,請用黑色原子筆或黑色簽字筆作畫,勿著色。
四、獎勵辦法:
(一)散文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二)新詩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三)漫畫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0310131130日截(郵戳為憑)。
六、繳交方式:文字類作品(第一頁為報名表)需打成電子檔,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檔名設為「作品名稱就讀學校、班级和姓名」繪畫作品須在背面浮貼報名表,勿摺疊。請學校承辦人協助製作參賽作品清冊,並以學校為單位,電子檔燒錄成乙片光碟寄送至竹崎高中賈宓圖書館。
七、收件地點:請註明「第13屆竹中文藝獎作品」及「寄件學校」,寄至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賈宓圖書館收。電話05-2611006分機17
八、比賽評審:由圖書館就相關教師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校外人員協助。
九、注意事項:
(一)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二)參賽作品需附報名表。文字類作品為電子檔,繪畫作品背面請浮貼名表。
(三)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若干名。
(四)集體創作頒發獎狀,合作同學均分該獎項之獎金。
(五)漫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0461日至10465至本校賈宓圖書館領取。
(六)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通報所屬學校處置。
十、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一、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下載處:

第十三屆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外國小組徵文版

第十三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外國小組徵文版
一、主旨:為鼓勵青年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二、參加對象:學區國小高年級學生
三、比賽組別:共分為三組。
(一)散文組:以白話文寫作,文長不拘,題目自訂。
(二)新詩組:以現代詩體寫作,長短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題材不拘。
(三)繪畫組: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圖畫紙為準
四、獎勵辦法:
(一)散文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二)新詩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三)繪畫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0310131130截止(郵戳為憑)。
六、繳交方式:文字類作品(第一頁為報名表)需打成電子檔,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檔名設為「作品名稱就讀學校、班级和姓名」繪畫作品須在背面浮貼報名表,勿摺疊。請學校承辦人協助製作參賽作品清冊,並以學校為單位,電子檔燒錄成乙片光碟寄送至竹崎高中賈宓圖書館。
七、收件地點:請註明「第13屆竹中文藝獎作品」及「寄件學校」,寄至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賈宓圖書館收。電話05-2611006分機17
八、比賽評審:由圖書館就相關教師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校外人員協助。
九、注意事項:
(一)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二)參賽作品需附報名表。文字類作品為電子檔,繪畫作品背面請浮貼名表。
(三)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若干名。
(四)集體創作頒發獎狀,合作同學均分該獎項之獎金。
(五)繪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0461日至10465至本校賈宓圖書館領取。
(六)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通報所屬學校處置。
十、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一、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下載處:

第十三屆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內徵文版

第十三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文藝獎實施辦法-校內徵文版
一、主旨:為鼓勵全校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二、參加對象:凡竹崎高中學生皆有資格參與。
三、比賽組別:共分為七組。
(一)散文組:以白話文寫作,字數不限,題目自訂。
    (二)新詩組:以現代詩體寫作,字數不限,題材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
    (三)閱讀心得組:以白話文寫作,題目自訂。第一段為書名、作者與內容簡介(字數不限),第二段以後為我的觀點及心得(內容四百字以上)。高中部學生不得用中學生網站讀書心得寫作比賽作品重複投稿。
    (四)小說組:字數不限,以「架構完整」、「塑造角色生動」者為優。
    (五)報導文學組:以校園中或社區內的人、事、物為對象,選擇有趣、值得關心的題材,加以寫成報導文學,字數不限
(六)繪畫組: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圖畫紙為準
(七)漫畫組:四格漫畫,題目自訂,版面統一以四開圖畫紙為準,請用黑色原子筆或黑色簽字筆作畫,勿著色。
四、獎勵辦法:各組皆分為高中部及國中部頒獎。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捌佰元,獎狀乙張;第二名頒發獎學金陸佰元,獎狀乙張;第三名頒發獎學金肆佰元,獎狀乙張;佳作頒發獎學金貳佰元,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0310131031130截止。
六、收件地點:賈宓圖書館。
七、比賽評審:由圖書館就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暨相關教師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              得聘請校外人員協助。
八、注意事項:
(一)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校刊編輯委員會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二)文章作品需用電腦打字,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第一頁附上報名表。電子檔請上傳到本校首頁(上傳方式見報名表),不需印出紙本(小說組不在此限,可以繳交手寫稿到圖書館)繪畫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
(三)依班級訂定投稿篇數底限,高中部每班每組二篇(高三除外),國中部每班每組一篇(小說組及報導文學組不在此限,鼓勵參加)
(四)每人投稿組別以三組為限;高中部每組限投一篇,國中部不限
(五)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若干名。
(六)繪漫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0461日至10465日至圖書館自行取回
(七)集體創作頒發獎狀,合作同學均分該獎項之獎金。
(八)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或冒用他人姓名投稿,違者依校規嚴懲
(九)請各相關科目教師配合教學,指導並鼓勵學生參賽。教師作品以邀稿方式呈現。
九、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下載處:

[超好康] 竹崎高中103學年度第1學期「乘曦悅讀」集點活動

嘉義縣竹崎高中103學年度第1學期「乘曦悅讀」集點活動
一、            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悅讀101-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閱讀提升計畫」。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93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91191號函。
3.     嘉義縣政府10399日府教學字第1030167269號函。
4.     103學年度竹崎高中推廣閱讀活動實施計畫。
二、            實施目的:
1.     培養學生良好閱讀習慣,奠定終身學習基本能力。
2.     利用早自修時間,啟發學生閱讀興趣。
3.     增進學生閱讀技巧及推動班級閱讀活動。
4.     培養學生閱讀風氣,增進閱讀理解與思維之能力,以達終身學習之目標。
5.     鼓勵學生投稿本校第十三屆竹中文藝獎,增進閱讀寫作能力。
三、            實施對象:本校國中部全體同學,高中部自由參加。
四、            收件及兌獎時間:由1030901~1031231日止。
五、            實施內容及認證集點方式:
1.     乘曦悅讀印記集點卡集點,每人一張,遺失恕不補發也無法重新集點,請妥善保存。
2.     領取學習單:請自行至圖書館領取「人間福報」讀報學習單或「乘曦悅讀」閱讀學習單,書寫心得及相關內容後,給導師或該班任課老師認證審核通過簽名後,於每週四到圖書館櫃台辦理集點手續。
3.     認證內容:一篇學習單計為1點,投稿第13屆竹中文藝獎任何組別一篇計為2點,參加2014第四屆關愛親長我有話/畫要說圖文甄選活動為3點,參加中學生網站小論文比賽或讀書心得寫作比賽一篇3點。(內容隨時更動,請依最新公告為主)
4.     兌換方式:集滿10點後,於集點卡正面寫上「推薦書籍」,每週四到圖書館櫃台用集點卡兌換限量獎品,週週不同,歡迎踴躍參加。
六、            經費來源:102年均質化及學校經費支出。

七、            本計畫經陳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學習單下載處:

竹崎高中103學年度第1學期「乘曦悅讀」—推動晨讀實施計畫

嘉義縣竹崎高中103學年度第1學期「乘曦悅讀」推動晨讀實施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悅讀101-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閱讀提升計畫」。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93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91191號函。
3.      嘉義縣政府10399日府教學字第1030167269號函。
4.      103學年度竹崎高中推廣閱讀活動實施計畫。
二、實施目的:
1.      培養學生良好閱讀習慣,奠定終身學習基本能力。
2.      利用早自修時間,啟發學生閱讀興趣。
3.      增進學生閱讀技巧及推動班級閱讀活動。
4.      培養學生閱讀風氣,增進閱讀理解與思維之能力,以達終身學習之目標。
三、實施對象:本校國中部全體同學,高中部自由參加。
四、實施時間:每週一天(由導師自訂),至少持續15分鐘以上。
五、實施地點:各班教室。
六、閱讀圖書來源:(由帶領教師決定每週閱讀材料)
1.      學生自行準備:
(1)   自行購買之書籍、報紙及雜誌。
(2)   去校外圖書館借閱之書籍。
(3)   注意事項:請勿攜帶漫畫至學校閱讀。
2.      學校提供:
(1)   請圖書股長「前一天」先至賈宓圖書館借班級書箱。
(2)   請學生事先至賈宓圖書館借閱書籍。
(3)   每日發放之人間福報。
(4)   各班老師自行準備之閱讀材料。
(5)   向各地「愛的書庫」借閱班級書箱。(詳洽圖書館)
七、實施方式:(由帶領教師決定每週主題)
1.       書香滿校園:營造閱讀情境,善用教室氣氛,選擇適合之圖書,師生一起共讀,並加以適當指導,增加學生接觸閱讀的機會。
2.       故事饗宴閱讀活動:同學以說故事或介紹好書等多元活動方式進行。
3.       班級讀書會:由師生共讀或同學輪流導讀方式,加以經驗分享、綜合討論和創作等多元活動。
4.       親子共讀:選定相同或不同書籍,讓同學帶回家與親人共讀,並由家人與同學討論故事核心問題(老師可預先設定問題)或自由發表,寫於聯絡簿上並在班上分享感想,老師給予適當回饋或引導。
八、   記錄方式及獎勵:
1.      請各班學藝股長協助填寫於教室日誌上。
2.      紙本心得分享:請同學將閱讀心得填寫於「人間福報」讀報學習單或「乘曦悅讀」閱讀學習單,送回賈宓圖書館分享可參加集點活動。
3.      網路閱讀平台心得分享:全校師生可於「愛的書庫」網站分享心得,享有「寫十贈一」活動贈書,或高中部同學三魚網」分享心得獲得勳章及贈書。
九、本計畫經陳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